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《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本人申报,各培养单位推荐,研究生学院审核,且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合格,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,拟聘任下列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:
税务学院 |
李美琦、李萌、张馨元、 陈楠楠 |
金融学院 |
张振、周悦 |
统计学院 |
王际皓、李多 |
经济学院 |
于艾思、王悦 |
法学院 |
于淼、王志民、王琼、 赵鑫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张爽、黄华 |
工商管理学院 |
刘丹、曹雁翎、霍晓艳、 穆思宇 |
外国语学院 |
杜彦松、李凤忱 |
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|
周金娉、刘洋 |
校外兼职导师 |
付艳、马婉莹、刘爽、 李晟璐、宋学红、张勇、 赵畅、胡海燕、薛俊生 |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学院,电话:84539670。
吉林财经大学
2025年6月23日